“賣不動”“貴的對”“舔一舔”,當這些通常為人們所說的俗語出現在商品上時,你會不會一笑而過?日前,濰坊修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(下稱修球公司)將“賣不動”作為商標注冊在酒類商品上,被駁回注冊申請后,修球公司向法院提起了上訴。日前,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,維持商標駁回注冊裁定,“賣不動”最終也“注冊不動”。
申請商標為第8730296號“賣不動”商標,由修球公司于2010年提出注冊申請,指定使用服務在第33類果酒、燒酒、黃酒類等商品上。在注冊申請予以駁回后,修球公司申請復審,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申請商標不具有顯著性為由,作出駁回申請商標注冊的裁定。隨后,修球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。
對于申請商標被指為酒類行業(yè)中通用的商貿用語,缺乏顯著性的問題,修球公司表示,申請商標文字本身創(chuàng)意獨特,多年來通過對申請商標進行長期廣泛的宣傳、推廣和使用,使得申請商標已經具有品牌效應,享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在一審訴訟程序中,修球公司提交其在各大報刊雜志所做的廣告、廣告發(fā)布合同、商標代理發(fā)布合同,主要用以證明申請商標在使用過程中獲得了顯著性。
據了解,該申請商標由濰坊一句言策劃公司負責設計創(chuàng)意,而該公司也先后申請注冊了多個此類型的商標,如“貴是對”“一溜線兒”“皮半張”“舔一舔”等等。并在多類商品上申請注冊具有通俗稱呼性質的商標。經中國商標網查詢其中多數商標均因缺乏顯著性被駁。
最終法院認為,申請商標由中文文字“賣不動”構成。根據相關公眾的認知能力,申請商標的文字屬于日常商貿用語,在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上缺乏顯著特征,不易起到區(qū)分商品來源的作用。僅依據其提交的證據,不能證明申請商標通過使用取得了顯著特征,并便于識別。據此,申請商標被駁回注冊。(楊 柳)